电气设备试验区巡检
制度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当班期间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所管辖的电气设备;
2.巡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做好巡检
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产科长;
3.巡视试验区设备,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离开时须将门锁住(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以防外人误入发生危险;
4.严禁开启配电柜门,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
5.巡检
工作必须由两个人
进行,决不允许单独执行。进入变配电间检查时,须耳听、眼看、鼻闻,必要时应进行闭灯检查;
6.遇有下述情况
时,应按生产科长要求增加巡视次数:
6.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6.2设备经过检测、修理
、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转
,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转
;6.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6.4恶劣气候、设备跳闸和设备运转
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7.长期停用的设备每月巡检1次
;8.因工作原因,经生产科长要求可临时变更巡检
的范围和时间;
9.巡检
工作的任务
:9.1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转
情况;9.2检查灭火器材、安全用具的齐全、完好情况并认真做好
维护;9.3检查操作用具、安全用具、钥匙等的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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