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检测、修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测、修理
人员在检测、修理
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执行。(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测、修理
,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
“禁止合闸
”警示牌
。(三)检测、修理
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测、修理
。(四)检测、修理
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
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
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测、修理
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
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测、修理
作业,如须带电检测、修理
,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测、修理
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测、修理
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测、修理
。(八)严禁使用检测、修理
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存在缺陷
的工具。
(九)检测、修理
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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