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生产副矿长目标、岗位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
我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
“通风可靠、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的瓦斯治理方针,早日达到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标准,保证矿井全年内无瓦斯事故,确保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树立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的理念。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现与生产副矿长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1、在矿长的带领下
,对全矿生产过程当中
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2、监督、检查我矿各科室、区队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令的情况。落实有关瓦斯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规章在分管范围以内
的贯彻执行,以及措施、作业章程
等的执行情况。
3、强抓
井下一线安全生产区队及班组的瓦斯管理工作,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和瓦斯超限作业;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措施的贯彻、落实。参与瓦斯治理分析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4、严格按照
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煤矿
“三大规程
”、本矿瓦斯防治规划、计划、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按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消灭生产过程当中
的瓦斯超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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