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初级护士》妇产科知识点
产科检查:
1)腹部检查:
①视诊:观察腹部大小、形状、妊娠纹、手术瘢痕及水肿等。
②触诊:运用四步触诊法确定胎先露、胎位、胎儿大小、子宫底
高度等。
第一步:检查者面向孕妇头部,双手按于子宫底部,摸清子宫底
高度,判断宫底部是胎头还是胎臀,胎头圆而硬,有浮球感
;胎臂软而
宽,形状不规则。
第二步:检查者的双手分别置于孕妇腹部两侧。一手固定,另一
手轻按触摸,两手交替,分辨胎背及四肢的位置,胎背平坦而硬,四肢
则大小不等,高低不平。
第三步:检查者右手拇指与其他四指分开,置于孕妇耻骨联合上
方,握住先露部,进一步查清先露是头还是臀,并左右推动了解先露部
是否人盆。如先露仍活动表示未人盆,不能被推动,则表示先露已人
盆。 第四步:检查者面向孕妇足端,两手分别置于先露两侧,轻轻深
按,再一次核对胎先露,并确定先露部入盆程度。
③听诊:胎心音由胎儿背部传出,
24周前胎心音多数在脐下正
中或略偏左右处听到,
24周后根据胎方位选择不同部位。听取胎心
音。枕先露时胎心音在母腹脐下左
(或右)侧听取,臀先露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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