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项目安全评价的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
6月24日下发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中的有关规定
:1、非煤矿山
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转
正常后,通过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情况
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在非煤矿山生产运转过程当中
,通过对其设施
、设备、装置实际运转
情况和管理情况
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当中
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情况
给予客观的评价,堆存在的不足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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