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电焊氧割工安全操作章程
1严格执行《印尼青山工业园区码头员工安全通则》所规定的操作、电焊工、气焊
(割)工及高处作业、自身防护安全确认制和《动火证》制度。
2持有效上岗作业
质资证作业前须检查使用工器具是否完好,应确认电焊机电源引出线和外壳接地点及夹钳绝缘性能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严禁使用存在缺陷
的工器具;雨天或潮湿及海面作业须穿胶鞋。
3严禁湿手推闸开关,推足闸刀后启动电焊机;焊割区严禁易燃易爆品,保障足够照明与通风,备足消防器材;要害部位须办《动火证》。
4电焊氧割作业须配戴专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须佩挂安全带,海面或临水海边作业应穿救生衣后方可作业。
5压力容器动用焊割时,必须经专业确认,采取技术措施后方可作业。
6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须留气孔;容器或潮
湿的地方动用电焊氧割应专人监护,且采取绝缘措施,其照明灯应为
≤36V
安全电压。
7严禁电焊机接地零线搭接在易燃易爆容器的金属外壳管道及与其相连的金属结构件上或搭接在建筑物上;雷雨天不得室外施焊作业。
8割刀及附件和管路漏气,必须采用肥皂水查验,且
5m范围以内
不准有明火,其气瓶内须留
0.1-0.2Mpa
的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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