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低压配电柜、分配电箱、设备开关箱、用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的安装、使用与维护严格按照
本设计及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要求进行。
施工现场周围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水平距离小于
10米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牌。所有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配电箱金属箱体及支架均与保护接零
PE线可靠连接,并且有震动的设备连接点不少于两处。保护
PE线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线路末端处分别做一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Ω。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
34.4
天,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的要求,高度
≥32米的机械设备按规范安装防雷装置。
严格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的要求,实行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保护方式。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采用
30mA和0.1S
。危险场所、潮湿、大面积金属体上等易触电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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