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
一、安全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防灭火、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各级各岗位人员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矿井电缆和机电设备的管理情况。井下电缆和机电设备等是否取得
“MA”
标志,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与否
有效;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短路、过热、欠压等保护齐全情况;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尤其是
非防爆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等情况;是否按有关标准规定对重要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有无违规存放油料现象。
3、煤矿井下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保护、过流保护、超温保护等装置齐全与否
可靠,压缩机油闪点、压缩机的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4、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及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巷道布置、支护方式、开采方法、防灭火系统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是否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是否设置专用的回风巷。采用放顶煤方法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采取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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