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职成
[2007]4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确保
学生有效的完成教学顶岗实习,学院与顶岗实习学生就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如实向辅导员提供实习单位及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或
QQ号),保证每月跟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造成的后果,一切自负。
二、学生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具备
安全隐患的岗位实习;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实习劳动;每天顶岗实习不超过八小时。
三、学生应当遵守
学院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1、在顶岗实习期间往返要遵守交通规则,结伴而行,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2、不允许独自外出游玩,严禁
私自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
3、严禁乘坐无证无照非法营运的车辆。
4、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歧途。
5、不准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或在外酗酒、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等其它违规违纪的行为。
6、不得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应酬。
7、不允许私自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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