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要严格执行
《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所需任何药品必须由资质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组织配送。药品购进前应当认真
审核供货方资质,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质量协议当中
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并将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留底存档
备查。3、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合法票据
(增值税发票和电脑清单
),验收员按照清单,在药品货柜上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
验收,对其进行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履行拒收职能,及时退回。
4、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本上
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本上
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验收进口药品要索取加盖了供货单位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6、验收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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