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一、根据《消防法》、《森林法》及有关法规的精神,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对员工
要进行持续性
的防火宣贯教育
,普及森林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管理制度
。三、四、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要设防火警示牌
,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
五、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必须执行如下制度:
(1)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值班巡逻制度;动火作业申报制度;
(5)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临时动火
“三级”制度。七、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述情况
进行检查:
(1)防火、灭火措施是否落实;
(2)周围的易燃杂物是否清除;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4)盛装过油类、气体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是否已经洗刷干净;
(5)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必须移至
5米以外,并有专人监护。
八、动火作业前后应通知安全员或值班人员。
九、森林、灌木区及距森林、灌木区不足
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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