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
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1、所有工人住房一律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部署
,不允许私自
调房,强行抢占。各宿舍必须住满人后再行安排宿舍,各劳务必须向项目部提供各个宿舍入住工人花名册,未提供花名册或花名册不属实的宿舍一律不给予送电,项目部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
的,将给予处罚。
2、工人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安全负责人请示同意并持身份证向项目部保安部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个人
的亲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工人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
坏、偷盗。不准使用炒锅、电饭锅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5、做到人走灯关、窗关门锁。
16、各个班组应加强员工
安全文明、防火、防盗方面的教育。
17、如有损坏宿舍公共设备设施的,按照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进行处罚。
18、闲暇时工人若外出必须于各班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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