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工程的科学管理,规范项目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保障在建工程顺利进行依据现行有关法律与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二条项目办职责
(1)项目办应合理使用场地,科学组织,使整个工地行政管理办公场所区域干净整洁,硬化办公场所地面,绿化四周环境,在报告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工程效果图、季度计划表、项目办人员责任等。
(2)项目办确定负责项目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各项工作的有关人员,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做好其办公场所区域的布置工作。
(4)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组织机构。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有关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验收)。
(6)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限期解决、及时阻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7)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
(8)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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