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呼伦贝尔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管理
办法制度总则1.1本制度主要是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1.2本办法制度适用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褐煤提质
项目工程
能源公司火力发电厂
建设的所有施工单位。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2.1公司可委托主要
施工承包商
(以下简称代管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2项目能源公司项目布连电厂
褐煤提质组
负责对施工承包商
的道路、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组织
监理承包商
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3项目监理承包商
应对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4当3.1条中代管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方面与其他
施工承包商
发生分歧时,由项目
监理承包商
负责对其协调,必要时请
褐煤提质组
予以裁定。
制度管理内容
和方法3.1施工现场调度和报告
3.1.1
施工现场调度由每周定期召开的现场施工调度例会完成。
3.1.2
施工现场调度会闭会期间,就现场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使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塞等问题,项目
监理承包商
有权经各方协商后做出必要调度,
施工承包商
应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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