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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9
“劳动创造价值”被大家作为真命题在讨论,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但是,它肯定不是伪命题。要想了解这个问题,必须分析创造的过程。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资本论一卷201-202】通过劳动,人类首先创造了使用价值,或者讲,通过具体劳动的形式,人类创造了劳动产品中的自然性效用。这说明,在具体劳动后人类的体能转化为产品的自然功能。
    在许多情况下,具体劳动作为劳动的全过程已经结束。只有在某些情况下,具体劳动才变身为抽象劳动去创造价值。也就是讲,不是一般的劳动都能创造价值,只有抽象形态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抽象劳动是人类将劳动对象改造成商品的过程,是增加劳动产品中满足人类交往需求的社会性效能的过程。或者讲,通过抽象劳动的形式人类创造了商品的交换功能(它体现为购买力)。这说明,在抽象劳动后人类的体能转化为商品中的交换功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劳动以具体劳动的形式去创造产品的自然功能,又可能以抽象劳动的形式去创造商品的交换功能,而自然功能和交换功能分别是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关于使用价值的含义,大家没有歧义。关于价值的含义,分歧意见特别多。
    先看一看使用价值:它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功能,也是它的本质特征。再看一看价值:它是商品的主要(社会性)功能,也是商品的属性特征。由于劳动产品具有自然效用,我们才把它看成是财富。再由于商品具有交换功能,我们才把它看成是支付手段(购买力)。如果两件上衣可以跟一张凳子交换,那么两者就应该具有同样的品质和同等的数量,这种“同样的品质”就是它们同时包含的价值,而这个品质的内容就是它们的交换功能。也可以这样讲,产品都是具有自然效用品质的财物,商品都是具有交换功能品质的财物。分析至此,问题解决了一多半——价值是商品的交换功能,“劳动创造价值”也就是劳动转换为商品中的交换功能。但是,更难的问题在后头:人类将用什么语言或符号去表现价值或使用价值呢?
    先看使用价值。馒头的效用是填饱肚子,上衣的效用是保暖身体,、、、、由于产品有千千万,产品的效用也有千万种,效用的计量单位也就有千万种。可是,人类至今也没有发现一种可以涵盖所有产品的效用单位,只好无奈地采用跟效用具有正比关系的物质量去表现产品的效用量。因此,三个馒头的效用量就是三个馒头,五件上衣的效用量就是五件上衣、、、、大家看,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不过是一种间接的实物量的形式。但是,实物量并不能完整地准确地表达产品的具体效用。由于文明的落后和手段的匮乏,人类只能无奈地采用这一不完整的表达方式。因此,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和它的表现内容存在天生的差异。
    再看价值。200个馒头的价值是1件上衣,5件上衣的价值是1张椅子、、、、某件商品的价格是100元钱。馒头有价值,但是馒头的价值人类既看不见,也无法直接地表达出来,只能通过交换过程间接地表现出来。没有一个人能够直接去表现馒头的价值,只有通过它与其他商品的交换关系去表现它的价值。因此,价值的表现形式只能是一种复名数,即是同时具有两种商品计量单位的复名数:1件上衣/200个馒头,1张椅子/5件上衣,1000元/1件上衣、、、、总之,价值比使用价值更难表达。我们不可能直接地表现一件商品的价值,只能借助另一件商品间接地去表现商品本身的价值,而且是用使用价值的计量单位去表现这个价值。因此,我们所看到的价值永远是它价值关系或使用价值形式。看来,就算劳动创造了价值,我们既看不见它,也无法准确表达它,这就是价值迷乱的主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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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0 08:50:56
哲学研究到这种地步,已经自己把自己绕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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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0 11:49:56
这种“迷乱”是劳动价值论把劳动作为交换尺度导致的结果,是该论信奉者内心的迷乱,与别人无关。现实中,人们头脑清楚得很,人们是对商品的效用“打分”,与商品花费多少劳动量无关。

谁都听说过黄婆卖瓜,自卖自夸,那么她夸什么呢,夸自己耗费了大量的劳动,还是夸她的瓜又大又甜?是交换双方因“迷乱”不识劳动而不懂交换,还是劳动价值论信奉者的智力有问题,枉顾现实?

此外,如果劳动是交换的尺度,那么现实中人们使用的货币单位用的是“元角分”,而不是劳动时间计量单位“时分秒”,这是为什么?是现实错了,还是劳动价值论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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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0 11:54:35
1、哲学应当立足于清晰的,可以正常解释常识的概念基础上,什么是劳动、什么是价值,能够达成不违反常识的概念,才有良好的基础,如马氏那样为了目的随意建立违反常识的概念显然是有问题的。

2、帖文倒数第二段是绕晕了的原因,效用固然千千万万,但是是可以统一的,这也就是交换的基础——这个基础和文明程度关系不大,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看到可改变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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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0 21:10:55
在讨论““劳动创造价值”是千万别忘了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商品“。

应该说:劳动生产商品。商品能够创造价值。而不是““劳动创造价值”。

这个看看《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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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1 22:02:15
请大家看看,《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式》,一切都在公式:(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P°

=(自然时间T/产量Q)*劳动力数量N*{需要率F°/供应(生产)率F}或者(需求量Q°/供给量Q)之中。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from^^uid=7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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