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消防管理规定
计算机机房是重点防火单位。为预防火灾发生,确保机器安全,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一条预防火灾,保证机房安全是全体机房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
第二条机房消防工作由各行安全保卫部门和运转
管理部门负责人总体负责,具体工作由机房安全员负责。
第三条全体机房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有关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消防训练,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四条机房消防设备的配备、维护、更换、检测由各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并具体负责有关使用人员的培训、训练、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机房安全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网控的布局,消防报警系统等设施的性能,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机房内禁止吸烟
,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第七条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
等危险品,不准堆放设备包装物品及其他杂物。
第八条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充电机电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和修理与工作无关的电器产品。
第九条机房内配置的自动灭火系统或灭火器要根据指标要求按时更新,放置符合消防有关要求、位置明显、操作方便,不允许随意
移动或做他用。
第十条机房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源,增加负载,各种电源及配线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允许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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