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
(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不断优化社区安全环境,打造
“安全社区
”品牌,增强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对象:
梁永镇柏茂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家庭住户、工商个体户、建筑施工企业等,均属接受目标责任的对象。
二、目标管理对象安全义务: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积极参与社区安全宣贯教育
活动,履行好家庭(单位)应尽的安全管理职责,养成良好的安全隐患自查习惯,及时上报
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防范
安全隐患扩大或事故的发生
。2.科学使用煤、电、气,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改装燃气管道,不封闭门窗使用煤炭烤火、煮饭。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街道盲目乱跑,不在街道随意
“飙车”,不让小孩独自横穿马路。
4.对房屋及房前屋后的堡坎、电杆等建筑物体、大树要随时留心排查,及时消除小型安全隐患,即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
情况。5、严控易燃易爆物品,煤油、汽油、烟
花爆竹经营,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亮证经营,定点储存,登记销售。
6.不参与吸毒、贩毒,不参与邪教组织,及时举报吸毒、贩毒和参与邪教的人员。
7.讲究商业信誉和良知,不卖过期食品、三无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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