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手房买卖合同
青岛二手房买卖合同1
卖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区(县)】【小区(街道)】
【幢】【座】【号(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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