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之后
发给的驾驶证。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出车之前
,按照相关规定
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2酒后不准驾车,驾车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之前
必顺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齐全与否
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汽车在起步、出入公司、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
“一慢、二看、三通过
”,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
“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遇雨天、雾、雪、道路泥泞、能见度差等情况时要视情减速,尽量避免使用紧急制动、快速转向。
5公司区域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15km/h
;天气恶劣时不得超过
10kn/h
;倒车及出入公司大门时,不超过
5km/h
;库房内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
3km/h
;出入车间大门时,不超过
2km/h
。6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当符合
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于较大和易滚动的货物,应用绳索栓牢,对于超出车厢的货物应备有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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