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流动红旗评选办法
一、活动目的
为了促进各施工单位做好
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工作,更好的完成
“创优质工程
”的目标,本项目实行流动红旗评选制度,所有在建工程均参与,以参与施工的项目为评选单位。
本评选办法将作为支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参入单位
项目参与单位
三、评选制度和方式
3.1评选期间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如不予配合,评选小组组长有权取消施工单位评选资格,该单位评选成绩作废,被取消资格的单位视为评选不合格。
3.2评选时间间隔为一个月,每月检查1次
,每月25日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视检查,评选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经评选小组组长汇总平均得分,扣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分数后(每份扣
1.5分),得出综合得分。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时,以现场施工管理平均得分作为排序依据。
3.3评选满分为
100分,综合得分达到
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75
分--84
分为合格标准
,74分(含74分)以下为不合格。
3.4 “流动红旗
”获得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评分达到优良且名次最高、《流动红旗评比得分表》所有检查项无零分、当月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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