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设备运转
和检测、修理
通用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热控人员在热控设备没有退出运转
的情况下带电、带气作业时
,应办理工作票。
(2)热工仪表和控制设备
(以下简称热控设备
)的标志牌和铭牌应当正确
、清晰、齐全。
(3)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
,在电子室、工程师站、控制室、操作盘、重要表计等地点
,还应设有事故照明。
(4)电子室、工程师站或控制室热控设备着火时
,应当立即
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
,然后进行灭火。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
,消防通道的配置应当遵守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
(5)机组运转
期间,禁止在电子设备间使用电焊机、冲击钻等强电磁干扰设备
,不应在热工保护柜、继电器柜上或其附近进行打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电子设备运转
期间,不得在距机柜
3m以内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6)作业人员在现场遇到异常情况
(例如主燃料跳闸、应急跳闸或辅机跳闸等
)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
,应当立即
停止工作
,保持现状
,待查明原因
,确定与本工作无
关时,方可继续工作
;若异常情况由本身工作所引起
,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运转
值班人员
,以便快速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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