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柱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挖孔、起吊、护壁、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防毒面具、配件、材料和个人劳保用品
,必须在使用之前
检查,确保使用的安全;
3、每天必须要有
专人进行有毒气体监测,符合要求才可进行下孔作业;
4、开挖过程必须要有
专人监视开挖桩孔的施工情况;
5、孔桩开挖按照相关规定
的距离进行跳挖,每挖深
500-800mm
砼护壁一次;
6、第一节护壁要高于空口
250mm
,按照相关规定
做好孔口的防护措施;
7、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
12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8、下孔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系安全带,由刚性爬梯上落,成孔或作业下班后,必须在孔周围设
1.2m
高的防护栏杆和盖孔口板;
9、挖孔抽水,必须设置漏保,作业人员必须上地面后才可进行,抽水后电源必须断开;
10、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
下一道工序作业;
11、由桩孔内排出的土渣,应当及时
运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围,如须临时堆放,应距孔口
5m以外,且不得堆积过多,以防塌孔。
12、孔口应当严格
管理,桩孔口应当设置
高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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