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
175 0
2025-07-05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
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5%和1.5%
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刊载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规定执行。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依据
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 ...
附件列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