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考核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考核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矿长1、生产任务:全矿总井尺和总产量每亏一个百分点扣60元。
2、重点工程:有一项未完成或质量不达标扣60元。
3、安全和质量标准化不达标扣250元。
4、安全指标每超1人,扣250元。
5、全矿成本每超一个百分点扣250元。
生产矿长
1、生产任务:全矿总井尺和总产量每亏一个百分点扣250元。
2、重点工程:有一项未完成或质量不达标扣250元。
3、安全和质量标准化不达标扣250元。
4、未组织生产事故分析,一次扣250元。
5、分管系统内成本每超一个百分点扣250元。
机电矿长
1、经分析认定的机电大动力事故,停产1小时、停风10分钟一次扣250元。
2、设备、配件无备用造成停产,一次扣250元。
3、因设备、配件组织不到位,影响一天扣250元。
4、对机电、运输系统事故未组织分析,一次扣250元。
5、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不达标,一次扣250元。
6、分管成本每超一个百分点扣250元。
安全矿长
1、发生死亡事故井下1250元、井上5250元、重伤250元、发生重大安全隐患250元。
2、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扣250元。
3、发生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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