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要求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以下
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5%
。(2)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
5-1规定。表5-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名称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
CO)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2)0.00025
二氧化硫(
SO2)0.0005
硫化氢(
H2S)0.0066
氨(NH3)0.004
煤矿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
表5-2要求。表5-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井巷名称
允许风速
/(m/s)最低最高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
—15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
—12风桥—10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
—8主要进、回风巷
—8架线电机车巷道
1.08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
0.25
6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
0.25
4掘进中的岩巷
0.15
4其他通风管
0.15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
8m/s
;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
5-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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