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3.3kV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及停送电管理制度
1、操作电气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维修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且要持证上岗。
2、操作高压电气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现场供电系统图,熟悉主要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操作原理、触电急救和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4、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头及各种开关应有明确的电压等级标志,操作人员应当依据电压等级进行操作。
5、操作前应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及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及各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是否正确,每天必须进行1次漏电试验。
6、电气设备进行检测、修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检查移变列车附近的瓦斯浓度,当浓度小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放电、短路接地,开关的手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待设备检测、修理完后,方可摘牌送电。
7、操作时严格遵守岗位操作章程、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
8、停电顺序,按照停负荷开关、移动变电站低压门头、高压门
头的顺序进行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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