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掘进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章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管理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指导制定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防突、探放水、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协调掘进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6.组织开展掘进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以内作业场所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掘进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8.负责落实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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