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
(1)井下所有电钳工和各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合格持证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准操作、维护、修理和移挪机械和电气设备。
(2)井下机械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电缆必须吊挂敷设合格规范;电气设备必须防
(隔)爆性能良好,防止电气失爆;低压开关必须摆放牢稳并且
“上架”。(3)井下低压供电三大保护
(漏电、接地、过流
)必须合格第八章其他安全检查重点齐全灵活有效,过流保护整定值必须正确。
(4)井下供电应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
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
(5)要严格执行
“十不准”规定:①不准带电检测、修理
和搬迁电气设备;
②不准甩掉无压释放装置和过流保护装置;
③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甲烷闭锁装置:
④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⑤不准用铜、铝、铁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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