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呀,没有读懂,别乱发言好不好。有道理说道理嘛,你说人家变态?不好。
我是特别支持这篇文章。整个文章颂扬了真正的公平、民主精神,揭露了许多伪民法学家
的嘴脸;旨在保护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是我们真正的有骨气的作学问人的典
范。向他表示敬意。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前后 不一,死活为有钱人辩护,从而变态之极,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的。
人家老巩是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么,这是一种论证方式。老黄啊,别生气,希望你学学小学语文语法。
人家老巩只是假设物权法是合理的,那么他们依然没有按照物权法做,所以他们犯了一个语用学意义上的自相矛盾错误。你已经被你自己的情绪控制了,所以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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