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矿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生产工作全权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示和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当由矿长履行的职责,定期落实安全工作目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计划、布置、总结、评比、表彰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表彰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有序生产持续发展。
3、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重要位置,按照相关规定亲自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订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4、制定发布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严格考核。
5、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
费用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员工代会报告安全工作。
6、建立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制度,完善培训机构,提足安全培训经费,督促检查培训计划完成,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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