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危险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本质安全,使三级危险点管理标准化
,制度化,依据上级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具体的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危险点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点定点原则
(一)高压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储存和使用场所
;(二)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三)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四)发生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场所。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三级危险点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级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第六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技术质量安全部结合公司具体的情况
进行危险、危害辨识,确定危险点部位,划分危险点等级,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经批准后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危险点分级是根据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致因条件的高低,致害物逸散能量的大小,事故对人
、物的影响程度和公司的具体的情况
等因素,将危险点设定为三个级别:
(一)Ⅰ级危险点是易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公司有全局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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