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矿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我矿员工素质,强化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矿委会研究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加强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瓦检工、井下放炮工、安全员、绞车司机、井下电钳工、风机操作工、水泵工等特殊工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搞好新工人入矿“三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上岗之前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之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实习,经4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三、新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之后,统一到眉山市员工安全培训中心进行上岗前培训,取得员工安全操作资格证书;老员工每年必须经过眉山市员工安全培训中心复训合格之后方能上岗。
四、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狠抓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确保每个员工每年受教育的时间在20学时以上,每月8日、18日、18日分别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及后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六、具体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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