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明确燃气使用部门的职责,本公司特与各使用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请燃气使用部门自觉遵守。
1、未经燃气公司许可,燃气使用部门不得增装、拆装、改装燃气管道设施,不得损坏燃气设施,如要变动燃气设施必须燃气公司联系;
2、燃气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并保持周边环境通风、干燥;
3、燃气使用部门必须确保调压箱、计量装置、阀门井、管道井及相关燃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便于操作,任何物品不得占压燃气管道;
4、燃气部门必须懂得安全用气常识,不得遮挡、拆除、破坏燃气安全操作章程
看板、警示标示、报警装置等;
5、配合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发现的隐患按要求在期限内整改完成,落实专门人员认认真真的做好
自查自我检查
工作,落实巡检制度,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并报给公司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燃气使用部门
不得在室内使用两种气源,用气场所必须确保通风良好;
7、燃气使用部门应当定期
检查计量装置、报价系统、消防器材,并定期报设备部备案,由设备部报相关部门
鉴定,鉴定证书报燃气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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