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台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认真严格执行
《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在装卸作业前,值班人员确认各装卸设备、消防系统符合技术标准,并处于正常情况
。检查汽车火星熄灭器是否佩戴,罐体有无损漏现象。接到调度接车指令后,由值班班长指派专人引领车辆至指定车位。汽车油罐车停稳后,立即进行上报
调度,并作好装卸准备。
第三条高架罐作业前值班人员须严格检查罐体、阀门、液位计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液位高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同时确认高架罐初始状态符合技术标准。
第四条高架罐收油开始阶段,注意观察压力、液位变化及连接处有无泄漏。高架罐进油流速不得超过
1.0m/s
。液位计达到
1.54m
时,立即向调度
报告,要求准备停泵。液位达到
2.1m
时,根据调度指令进行相关操作,防止冒罐。
第五条高架罐收油完成后,必须确认静电完全释放后方可进行发油作业。
第六条装车操作时须确认油槽车正确进入鹤位,注油管口至车体底部不大于
30cm
,不准悬空输油。防静电磁性接头紧密贴合油槽车表面部件,伸入油槽车内的装油鹤管调整到合适状态,锁紧外臂锁紧装置,同时注意避免碰撞。
第七条装卸闪点低于
280C
油品时,车口应备有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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