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
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果发现
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以致引起事故时,有权利进行拒绝
执行,并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
起重工作,并将臂杜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和
操作人员共同检查,合格之后
方可使用。
4、起重机各部机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允许随意
拆换或变更;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都应当提出
改装方案和安技措施,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并按上一规定进行试验或试吊。
5、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
780;如需超过
780,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学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后
,方可起吊。
6、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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