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电弧焊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手工电弧焊工的安全操作。手工电弧焊工应当遵守
本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二)本岗位的危险及有害因素
(1)物的不安全状态:工具、吊具、设施故障,高处或孔井无防护,一次线接头裸露、破皮、超长,二次线接头多、搭到设施上,焊烟尘毒,焊渣飞溅,拉接临时线,空间受限,梯子不稳,焊接件带棱角、摆放不稳、超高;
(2)人的不安全行为:未正确着装和做好个人防护;不按规则吊运工件,组合件点焊不牢起吊;危险作业如无防护登高、使用临时线或非安全电压灯、无防护进入受限空间焊接等,未办理
“危险作业许可证
”,也无专职安全员监护;工作麻痹以致操作失误;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通风、照明不良,零部件摆放不整齐、通道堵塞,非电离辐射(可
见光、红外线、紫外线等),高温、噪音、焊接烟尘,密闭空间施焊时通风不良致缺氧,空间温度过高,地面潮湿。
(4)主要伤害类型:触电、高处坠落、火灾、容器爆炸、灼烫、其他(粉尘、辐射、噪音、高温等)。
(三)操作程序和要领
(三.一)工作之前
(1)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上岗,并规范着装,即穿工作服(三紧),穿绝缘皮鞋,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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