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操作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物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情况
,不得擅离职守
。4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女工应戴工作帽。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
5 不允许随意
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动部件、进行维修
及保养作业。
8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情况
。不得在距电力、通讯电缆、瓦斯管道等周围
2米以内作业。
9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应低速行驶,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
1.5米的安全距离。
10机械操作人
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11作业中遇到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施工标记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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