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安全员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权负责
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
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允许随意
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
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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