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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新华社记者 陈冀
  商务部日前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让欲进军该领域的外资和民企有了较为明晰的路径。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定的出台让中国已于去年底出台的放开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的管理办法更具有了可操作性。然而,高门槛仍将大批民企、外资挡在门外,油品市场垄断格局的打破还有待时日。
  (小标题)外资油商4个月内获通行证
  继去年底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后,众多外资和民企一直翘首企盼具体的细则早日出台。此次两个指引手册均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年度检查、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细化,基本涵盖了当前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内容。
  根据指引手册,在华经营油品的外企应到省级外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投资方、出资、成品油经营业务发展方案等资料,在4个月内就能得到是否获准的答复。此外,外企可在华并购加油站等油品经营企业,同时需要提交并购方案,包括并购方式、拟并购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油库或加油站等经营设施的具体位置及数量等。
  据了解,目前,壳牌、道达尔、埃克森美孚等外企在华拥有近1000家加油站,但均以合资或租赁的形式出现。虽然在成品油批发上,外企经营困难重重,但对于中国这个巨大而丰盛的市场蛋糕,外资渗透的脚步从未停止过。
  指引手册为外资企业在华建加油站、批油和仓储企业,或在华并购加油站等油品经营企业提供指导,从而为我国原油、成品油市场打开大门扫清了最后的障碍。有业内人士预测,除合资或租赁外,外资企业还会以独资等形式开展原油、成品油业务。
  (小标题)诸多条款砌起来的高门槛把民企挡在了门外
  对于大多数民营油企,新规定给他们带来的心态则是郁闷多于激动,因为诸多条款砌起来的高门槛让他们仍然感到高不可攀。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仅这一条款就将把一大批民营企业拦在门槛之外。广东省石油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如果某企业拥有两个50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由于单库容量没有达标,也将无法得到经营资质。
  有的条款即使资金实力雄厚的外资油商也难以合乎要求。如自有炼厂的企业申请资质时,需提供炼厂经国家依法批准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要达到这些要求,民企需要具备足够的财力,但外企则需先迈“证明文件”门槛,可这个门槛却难以逾越,因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3月颁布的《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在新建炼油项目中,外方股东不得控股。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油企在垄断的夹缝中生存,生存环境艰难。广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油企经营者告诉记者,目前油品价格的形成链条是“原油价格——炼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零售价采取政府指导价,而批发价和炼厂价则由两大石油巨头自行定制。“两大石油巨头的行业垄断存在,即便民企获得了成品油批发资格,也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一些外资油企也向记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贸然进军不太现实。在目前国际油价高企的情况下,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造成了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倒挂。上下游产业链条尚不完整的外企如要靠从国外进口油进入中国经营,也很难做到利润互补。
  (小标题)降低准入门槛是打破成品油市场垄断的前提
  新规定的出台让成品油体制改革又进了一步,可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外资油企还是民营油企大都持谨慎观望的态度,并没有积极跟进。
  有市场人士认为,新规定更加确定了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国企的市场地位,对现在没有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也将是利好。去年,中海油取得了上海最大的民营企业星城石油公司50%以上的股权,后者拥有1.66万立方米的油库。因此中海油有望成为继中石油、中石化后,又一个得到成品油批发资质的国有大型企业。
  业内专家认为,新规定虽然给予了外资和民企进入的空间,但空间依然有限,现有格局不会有太大改观。打破垄断最重要的前提就是降低准入门槛,然而我国成品油领域始终准入门槛过高,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难以撼动。
  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放开,市场上油品资源日益充足,成品油零售价格会否随着新规的出台而有所下降,这则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对此明确表示,国内成品油零售价基本不会受新规定出台的影响,因为放开的只是市场准入而不是价格。目前成品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可根据一定的比例上下浮动,两大石油集团的零售价多年来都是向上浮动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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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 19:17:00

唉 又是一个制度问题 中国存在太多这方面的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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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3 08:04:00
市场上国有贸易石油进口占到80%,这些都是由中石油、中石化等巨头掌握,20%的非国有贸易石油进口本来可以放开,但是依然在进口时要求拿到排产计划,结果还是要走到两大集团的销售渠道;另外,2005年政府曾补贴中石化炼油企业100亿元,以弥补其亏损,2006年再次补贴50亿元。如此“油源”加“补贴”谁能竞争得过?!在油源不放开的情况下,补贴仍在的情况下,民企是不可能与两大石油巨头抗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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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3 08:20:00

新规定更加确定了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国企的市场地位,对现在没有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也将是利好。

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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