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铝厂计量管理办法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范围以内
的所有计量设施与控制仪表。
2.引用的主要法规及标准
2.1《计量法》
2.2《山西分公司测量体系文件》
2.3《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2.5《山西分公司计量仪表运转
管理办法》
3.定义3.1计量器具: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3.2A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类):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和最高标准器具,由政府相关部门
直接实施或授权部门实施强制检定。
3.3 B
类计量器具:
3.3.1
企业内部用于能源、物资核算的计量器具;
3.3.2
用于工艺、工序过程参数监测与控制的计量器具;
3.3.3
企业内部用于检验、测量和实验用的一般性计量器具;
3.3.4
对准确度有一定要求的,用于辅助生产、生活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
3.4 C
类计量器具:
3.4.1
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技术风险或安全风险的计量
器具;3.4.2
计量特性不易改变或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
4.职责1.计量仪表和控制仪表是一项专业管理,属于设备管理范畴,各单位应设有专(兼)职计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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