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验收操作章程
1.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当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如果发现
运输工具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现象,应当通知采购人员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2.验收人员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应当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3.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企业采购人员应当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验收人员。
4.验收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个
核对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不一致的应当通知招采部
门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6.药品到货时,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
7.药品到货时,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
、发货日期等相关内容
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人员处理。
8.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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