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相关业务简介
服务对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企业、三资企业和在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
服务功能和内容
1、对外开立信用证;
2、对该信用证的修改;
3、接收和审核国外寄来的信用证项下单据;
4、对外做出付款、承兑或提出拒付;
5、对进口客户进行资金结算;
6、协助客户对外进行查询。
办理信用证进口业务的步骤
进口商应向我行提交
(1)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加签章;
(2)贸易合同副本、进口批文;
(3)外经贸部(委)核准批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预留印签;
(6)按我行要求交纳开证保证金或抵押、质押担保或办理购
汇手续;
(7)经银行对开证申请书内容的合规性与表现一致性审核无误后,对外开出信用证;
(8)开证行审核出口商委托其银行寄来的信用证项下规定的全套单据,开证行根据单据中有无不符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寄单行作出拒付或同意承兑/付款的决定;
(9)审核来单无误,由进口商赎单并到银行办理该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手续。
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1)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办理相关信用证项下融资,可解决客户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具体见国际结算融资章节)
(2)相关咨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