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吊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总则和本工种安全操作章程
,并严格遵守。
二、行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独立操作。
三、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行吊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该先
鸣笛,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当立即
停车。四、工作之前
:1、查看“交接班记录
”按照相关规定
检查。2、检查设备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可靠,并按照相关规定
加油。五、工作中:
1、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必须先从
“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
“0”位。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该先
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开车,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如运转
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
“0”位。工作停车时,不得将吊物悬在
空中停留,运转
中地面有人或落下吊物时应鸣笛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
3、运转时两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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