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搞好人身伤害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考核工作,本着四不放过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生产单位和辅助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
工伤事故按严重程度划分为:微伤、轻伤、重伤、工亡。
1、微伤事故
1.1发生事故后,虽造成伤害但不需要手术处理,未住院,门诊收费不超过3250元,轻微煤气中毒的视为轻微伤害。
1.2车间每发生一起,扣班长50元,工段长50元,扣直接责任人100-250元。
2、轻伤事故
2.1凡够不上重伤的或轻度CO中毒的都视为轻伤事故。
2.2车间每发生一起,属于责任事故的,扣直接责任人200-250元,其他原因造成的考核100-250元,扣班长200-250元或免职,工段长、车间主任100-250元,互保人员50-250元,安全员100-250元,厂长100-250元。
该车间在一季度内,发生重复性同类性质轻伤事故,第二起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理。
3、重伤事故是指受害者脑、眼、躯干、四肢等部位受到严重伤
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3.1凡下述情况之一的均视为重伤事故处理。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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