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9-28 23:26 
“现在的交换结果都是不公平的”这样说比较严谨。
零售商向上一手批发商强调零售的难处,而不是强调有 ...
“现在的交换结果都是不公平的”这样说比较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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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关于主贴的观点就没什么可讨论的了。
零售商向上一手批发商强调零售的难处,而不是强调有多好赚;顾客明明需要某产品,但对零售商装出可有可无的样子。这些都是不真实的,但这是司空见惯的,公允的,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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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和批发商,都是专业的人员,他们对商品的信息可以说各有千秋,的确各有各的强项。
但是这不过是生产者之间的传递而已,这里不涉及消费者,零售商不是消费者,而是最后一级生产者。生产者之间的谈判绝对不是什么“这产品的效用值多少钱”,他们谈判的核心可是离不开成本和利润的。
顾客就不同了,他的一些小伎俩,你以为卖家看不透吗?卖家只是看你的表演而已,不会被骗的。
再说,顾客之所以动心眼,不过是因为卖家隐瞒和欺骗在先,如果卖家公开产品信息,尤其是成本信息,那么顾客还有必要来这么一套吗?
不真实的某些程度是我们可以接受的,但超过一定程度我们就不能接受,就用欺诈去形容。我们要制定规则去约束的,也仅限于超过一定程度的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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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程度能够接受?那不过是随着人们的认识程度变化而变化的。
但是有一点很明确,欺骗就是为了造就不公平。容忍和接受一定的欺骗,不过就是忍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