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1.目的:为了进一步保证
验中药饮片的质量,规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
GSP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等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中药饮片审方、调配、复核员。
4.工作程序:中药饮片配方应按照:审方、划价、交款、配方、复核、包装、唱名点交的程序操作。
4.1.
审方。执业中药师审方(或远程审方)主要审核配伍和剂量。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改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味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本店缺味配不全,应尽力寻找货源配全,如确实无货应请原处方医生更改处方。对处方字迹不清,药名不准确的,不允许随意
猜测,应请原处方医生重新写清。调配特殊管理的品种,应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无正式处方或不符合相关规定
不得供应。
4.2.
划价交款。划价计算药款要准确,填写发票要字迹清楚。收款员要唱收唱付。
4.3.
配方。配方人员应按处方排列的药名顺序称取,如一次称取,分摊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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