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路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禁止作业
。3、两个人
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积极服从
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4、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
5、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
劳动纪律,注意力高度集中
,不得打闹。严禁喝酒后
作业。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6、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无风险后方可作业
。7、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
(坡道)或安全梯。
8、作业时应当保持
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9、施工过程当中必须做好现场保护
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0、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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