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站小修员安全操作章程
1、工作之前
,应根据安全防护的作业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仔细检查
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2、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
保修工艺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尤其是
对安全一级部位的修理须确保质量,坚持文明生产,保持维修车辆和作业场地清洁卫生。
3、使用电器时应该先
检查开关线路是否完好,电器有无漏电现象,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使用完毕后
须切电源。
4、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拉紧刹车,手柄放入空档,并要有经验的人坐在驾驶室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5、凡使用钻床、砂轮机等机械设备时,应当严格
执行相应公种安全操作章程
。6、夜间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确保能见度清晰,人离开时须切断电源。
7、检测、修理
场所禁止吸烟
,不得明火作业,如工作需要,须有防火措施。
8、修复的车辆必须彻底检查,对安全一级部位进行复检,保证良好。
9、车辆修好后,
严禁无证进行试车。
10、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切断所有电源,做好日常卫生工作和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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