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总工程师防灭火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
矿井防灭火管理,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防灭火规范》,本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原则,按照山东能源肥矿集团《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的要求,特签订本防灭火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22年
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二、安全目标:
(一)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二)全年无煤炭自燃火灾事故。
(三)全年无重大发火隐患及严重安全问题。
(四)全年无一氧化碳中毒伤人事故。
三、安全责任:
(一)矿总工程师是矿井防灭火工作的技术第一责任人
,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技术方案、预案、规程、措施的制定和现场实施,研究解决防灭火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道,及时总结技术经验,不断完善防灭火设计和措施。
(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中长期规划
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中长期规划
和年、季、月度
计划,矿井防灭
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要的
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好监督检查现场存在的发火隐患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及时排除潜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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