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食品安全事故规程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要有
相应许可项目,并应当严格按照
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当中
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该分开
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每天要进行晨检,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应采用净水器净化后的水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使用禽蛋前应该先
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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